原标题:独家:福建三盛地产业主诉废水倒流致重大损失 林荣滨怎么看?
运营商财经网方悦/文
一份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裁判文书显示,因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业主告上法庭。
诉称排污管道生活废水倒流屋内受损严重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林贤珠与被告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公司)、福建伯恩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恩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2月27日立案后审理。
林贤珠称,2018年7月20日,发现位于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33号的三盛南香湖四期东区第130幢2层203单元房的排污管道生活废水倒流,造成大厅及房间实木地板严重损坏;墙面底部油漆脱落以及墙纸发霉;沙发、床铺以及衣柜等家具严重损坏,导致无法使用房屋。
联系小区开发商三盛公司、小区物业伯恩公司后查明,废水倒流的原因是公共管道堵塞,楼上住户生活废水无法排出所致,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据此,林贤珠提出诉求,判令三盛公司、伯恩公司赔偿房屋修复费用损失及过渡期租金费用损失共计101860元;赔偿评估费3000元。
辩称房子已过保修期
对此,三盛公司称业主长期未生活在房屋内,导致涉案房屋泡水未及时发现,说明不存在过渡期租金;涉案房屋已竣工验收核验合格,房屋没有质量问题,且涉案房屋已过保修期,不需要再承担保修责任。
伯恩公司称,双方为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已经履行了涉案排污管在内处于公共区域的排污管道的检查、清掏等义务,没有违约;对于生活废水为何会倒流,林贤珠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实;业主对于专用区域疏于管理,导致损失扩大应自行承担;林贤珠找的鉴定评估公司已不具备评估资质。
法院查明后物业公司倒霉了
经法院查明,伯恩公司虽有雇请维护人员对公共排污管道进行检查,但因未能检查出一层公共排污管道堵塞的安全隐患,事发后又未能及时发现并通知业主处理,存在重大过错。三盛公司作为房产的开发商,在事故发生时已交付房产多年,已经超过了排水管道两年的保修期,故三盛公司不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伯恩公司赔偿林贤珠经济损失104860元。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福建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三盛集团旗下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控人兼最终受益人都是林荣滨,不过最后的惩罚并未牵连到三盛公司,林荣滨也不必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