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项债、什么是地方债
1.两者发行目的不同:专项债是为了支持建设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而发行的债券,例如城市轨道交通、收费公路和水资源储备等。而地方债则是为了弥补通常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债券,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等。
2.两者偿还资金来源不同:专项债的偿还资金来源于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如排污费、水资源费和教育费附加等。而地方债的偿还资金来源于通常公共预算收入,如税收和转移支付等。
3.两者的发行规模不同:专项债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而地方债的发行规模则由国务院根据财政赤字情况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4.两者发行期限不同:专项债的发行期限一般在5年至20年之间,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收益情况确定;而地方债的发行期限一般在1年至10年之间,根据财政需求和市场条件确定。
5.两者本质不同:专项债是利率债,即按照固定或浮动利率支付利息的债券,其信用风险较低。而地方债是信用债,即按照信用评级确定利率水平的债券,其信用风险较高。
地方专项债是否保本?
地方专项债是具有保本性质的债券,信用风险较低,偿付保障强,通常优于AAA级公司债券。此外,地方专项债可用于项目资本金,资金与项目同步,具有较强的投资撬动作用。发行期限长,能够与基建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