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创网 头条资讯 宜信好望角:AI版权全球治理观察,欧盟与美国模式解析

宜信好望角:AI版权全球治理观察,欧盟与美国模式解析

AI版权治理在全球范围内备受瞩目,它关乎内容行业利益平衡、新技术发展预期以及国际产业竞争格局。欧盟与美国在AI版权治理上采取了不同模式,对我国相关探索具有借鉴意义。

欧盟:风险把控下的强监管模式

欧盟的AI版权治理以“版权指令”“AI法案”及“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为政策主线。“版权指令”为AI模型训练提供版权责任豁免依据;“AI法案”明确AIGC厂商版权合规义务,包括模型训练版权透明度义务等;“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则是相关规则的配套实施条例。

其内在逻辑聚焦“版权透明度”,遵循“AI法案”以风险为进路的规制逻辑。“AI法案”将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按风险分级,配置不同合规义务,其中后两项义务围绕“版权透明度”,旨在把控版权风险。同时,对开源通用人工智能模型及域外AIGC厂商也有相应规定,防止其借低版权标准获得竞争优势。

欧盟治理特征为行政机构“介入式监管”。欧盟AI办公室直接参与AI版权治理,履行监督、指导、立法职能,要求AIGC厂商公开训练语料并保障版权人权利。这种强监管思路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并由行政机构监督执行,在全球具有开创性,目前正通过起草“通用人工智能行为准则”征求具体落地方案。

美国:产业驱动的审慎治理模式

美国采取行政、司法、立法三重路径并行的治理框架。美国版权局裁决多起AIGC版权注册行政案件,均拒绝认定AIGC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并发布相关登记指南。同时,AI版权领域诉讼争议众多,但因司法周期长,暂未对版权规则产生实质影响。国会通过召开听证会评估修法必要性。

美国的治理呈现“被迫应对”与“顺势而为”特点。AIGC产品的应用引发版权侵权诉讼及版权登记问题,促使美国借助司法实践回应争议,这是产业发展的顺势而为。而且,美国版权局的应对举措也体现了这一特点,通过公开调查收集意见发布报告,为立法和监管提供依据。

在倾向选择上,美国因AI产业与内容产业都很强大,对涉及技术方和内容方利益切割的版权政策保持高度谨慎。目前各方对AI版权治理观点冲突尖锐,在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等等看”成为偏向产业自治的最优选择,例如国会听证会对版权局前期否定AIGC创作内容可版权性的反思,体现了对创新激励结构的考量。

欧盟的规则先行与强监管模式,以及美国的产业驱动与审慎评估模式,各有特点。欧盟注重从源头上把控风险,通过行政力量规范AI版权;美国则更依赖产业实践和司法沉淀,在谨慎态度下寻求产业自治与规则完善的平衡。这些模式为我国在AI版权治理方面提供了不同角度的思考与借鉴,我国可结合自身国情与产业发展状况,探索适合的AI版权治理路径。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财创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300163.com/gs/20250604/7175.html

作者: 杨洋

本人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来源于网络。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站内删除!
下一篇
宜信好望角:AI版权全球治理观察,欧盟与美国模式解析

已经没有了

发表回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7:00-23:30,节假日正常上班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